肺結核的抗癆治療,需要遵循早期、規律、適量、聯合、全程的原則,予以利福平、異煙肼、乙胺丁醇、吡嗪酰胺等抗結核藥物,按照強化期、鞏固期治療方案,通常療程在6-9個月,甚至是更長的時間,強化期一般是以兩個月的四聯抗結核藥物治療為主。
當患者臨床癥狀,如咳嗽、咳痰、胸悶、胸痛、咳血得以緩解或消失,無納差、低熱、盜汗、消瘦等結核中毒癥狀,同時行痰結核菌涂片陰性或由原來的痰涂陽變為痰涂陰。復查胸部X線或CT檢查,肺結核病灶較前吸收減少或無新發的病灶形成,說明病情好轉穩定,可進入鞏固期并予以減藥,通常以利福平、異煙肼的抗結核治療,直到療程結束。